绥化税务与不动产部门协调联动 推动发票代开事项减资料增速度
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时,若自身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发票的业务。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时,若自身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发票的业务。最常见的就是房屋出租者的代开行为。</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房子出租的事谈得挺顺利,承租方需要发票又犯了难,听之前办过的人说需要拿房照原件,可我的在银行抵押着,原本以为还要费一番周折,到了办税窗口才知道,现在人家能从电脑里查的,就不用我提供了”办理发票代开事项的青冈县居民李女士说。</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同在窗口办理代开的张先生。“我原本以为连排队带审资料,还不得个把小时,结果到这几分钟就完事了,早知道我都不用请假了”。</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纳税人之前的顾虑不无道理。按规定,房屋出租者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7种资料,才能办理代开业务。实际办理中,由于不动产证照的特殊性,相关原件可能无法及时提供,仅凭复印件又难以验证真伪,不仅税务部门审核难,更让纳税人等待烦。</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而纳税人的便利感受则源自部门间数据的共享共用,绥化市税务局在多次调研并实地论证的基础上,联合不动产管理部门,在税务窗口设立不动产权属查询专区,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在两部门间的共享互通。自然人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时,税务人员可直接根据代开发票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查询并打印房屋权属信息,经代开发票申请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开票,既减少了材料数量,又提高了审核的速度。目前,该项创新举措在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试点推进,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业务平均办结时间,从以往的20分钟压减至5分钟以内。</p>